|
| 首页
-->理论研究 |
| |
| 严格执行人防收费标准足额征收易地建设费 | | 来源:周村区人防办 赵国成 王恩平 日期:2008-8-6 | 依法加强人防政策性收费,是加快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之一,是现阶段人防部门筹措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各级人民政府完成城市人民防空规划的重要方法。如何使人防政策性收费在市、区有效开展和征收,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更好地满足国防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工作实践,以及通过兄弟区县征收人防建设费的一些经验,现就如何严格执行人防收费标准,足额征收易地建设费,做一些探讨。 一、提高对人防政策性收费的认识 多年来通过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加强人防建设费征收,不但筹措了人防建设资金,而且有力地促进了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是前提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是国家的重大决策,“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负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所规定和要求的。依法加强人防政策性收费工作,是贯彻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建设方针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依据《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收费政策和收费程序,并主动与区行政审批中心、发展计划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召开全区人防工作座谈会,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凡建设项目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没有缴纳人防建设费的,发展计划局在建设项目的立项时,严格把关,防止建设项目业主钻立项空子。规划局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无人防手续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建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不发给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避免了人防建设费的逃缴、漏缴、少缴行为,有效解决了收不起来,建不起来的难题,使《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真正得到了落实。 (二)设立窗口,依法审批是关键 为了有效地开展人防建设费征收工作,我区明确了人员分工,并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人防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核和项目审批工作,对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进行审批,因客观原因不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批准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严把征收关。为了做到依法审批,加强人防收费的管理力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政策办事。针对收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加大人民防空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市、区领导和部门领导及建设单位的支持和理解。收费过程中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取得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而为依法征收易地建设费和促进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创造良好条件。 (三)政策到位,以收促建是保证 我区依据有关法规文件和政策,在市人防办的正确领导下,出台了人防费征收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征收工作中还是碰到了许多困难和难题。我们一方面加强人防建设费的征收,另一方面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并向行政审批中心各窗口单位和建设单位发放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征收明白纸,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的机会,开展人民防空法律知识竞赛,通过一系列的人民防空宣传,各级领导和群众逐步树立忧患意识和居安思危的思想,也使房地产开发商和广大市民认识到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此基础上,人防办认真贯彻“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以法保建”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时对人防建设费征收工作进行了规范,把好人防政策性收费标准关。近一年来,不但人防费征收有了较大增长,而且征收标准到位,为改变我区落后的人防基础设施面貌,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 二、加强区级人防政策性收费的几点思考 结合我区人防费征收实践和兄弟区县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当前要做好区级人防费征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抓住城市化推进的有利时机,促进人防政策性收费 近几年来,全省各地经济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给人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为此,我区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认真贯彻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人防收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把人民防空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二)人防政策性收费标准、范围要明确到位 要使我区人民防空工程得到大力发展,必须认真贯彻“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按照中发〔2001〕9号文件第9条“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的审批范围,明确到城市规划区范围。人防建设费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实施〈人防法〉办法》和市物价局、市人防办、财政局、制定的相关标准分类执行。 (三)建立联审联批的工作机制 《人民防空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因此,人防办必须行使好自己的职权,依法行政,做好收取人防建设费工作。由于收取人防建设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人防建设费能否足额征收到位,这不仅关系到人防建设资金的筹集,也关系到人防行政执法形象的树立。我区人防办主动与审批中心、发展计划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和法制办等单位沟通和配合,切实加强服务意识,规范审批,严格把关。 (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人防政策性收费 人防收费工作,由于政策较强,要求人防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自身的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人防政策性收费。首先,要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执法素质。知法才会用法,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人防法规政策,还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其次,要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公示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并注意不断完善、改进和提高,使执法工作责任明确。再次,要加大人防执法力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调并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人防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发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