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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难点、破瓶颈、求实效“五措并举” 构建人防收费“立交桥”
来源:沂源县人防办 郑方福 日期:2008-8-6
    依法征收人防建设费是人防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一项牵扯面广、涉及单位多、触及部门利益多、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费时、费力、容易树立对立面和得罪人的苦差事。随着易地建设费征收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征收标准的“提高”,人防部门的工作任务及难度随之加大,也比以往任何时候能更加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历史给人防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人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挑战,如何攻坚破难,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新政策,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地把人防建设费征收上来,为人防工程建设打好财力基础,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防应急准备建设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下面,从五个方面谈谈加大人防费征收力度的体会和认识。
    一、领导支持,部门配合,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关键
    人防行政执法虽有法律依据,但如果没有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人防建设费尤其是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仍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做好人防建设费的征收,必须要首先取得领导的支持。要抓住时机向领导要“政策”,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上,提醒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人防法律法规,不以牺牲人防利益为代价,不为开发商开拓责任,不随意减免易地建设费;要理直气壮地向领导要“权利”,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将人防“结建”手续审批前置,从源头上争取易地建设费征收的主动权;要主动请领导“帮忙”,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城建的领导在签批建设手续时,对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建筑项目一律拒签,关口把得严,人防的地位相应提升、工作更顺畅;要善于“借用”领导的“手”,执法人员手持领导签发的文件、纪要、请示等执行公务有利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请领导当“说客”,对某些权势部门以及影响面大的村、企业,提前向领导吹风,介绍情况,待他们找领导要求“减免”时,回绝无礼要求,坚决支持人防部门,借事造势、营造氛围。其次,要与法院、建设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人防收费,牵扯面广,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所以,人防部门不要干等干靠,依据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职责,积极、主动地联系、协商,争取他们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帮助人防部门严把关口、依法行政,确保人防收费的正常进行。在每年建筑高峰期,与建设、监察、法院等部门联合检查,对不建、漏建、未报先建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防止收费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二、宣传到位,释疑解惑,是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依法征收人防建设费的前提是被征收的对象应当具有知情权,了解人防法律法规,熟悉人防建设费的征收依据和标准。所以,做好宣传引导,非常必要。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人民防空法》的宣传,强调依法缴纳人防建设费是每个单位、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让他们明白,征收人防建设费不是国家多了一个收费项目,而是增加了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收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修建人防工程,提高城市防护能力。在宣传对象上,一是抓住参加大型公务活动、招商引资及接待上级人防部门领导等时机,有重点地对领导宣传。二是抓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等特殊群体的宣传,将人防工作动态、法律法规、领导批示、外地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等,不定期进行通报、宣传。三是经常面向大众广泛宣传。通过举办活动,进机关、入社区、上大街,发材料、挂横幅、装彩车,增强广泛性。在执法实践中,利用外地及身边的典型个案尤其是反面典型现身说教,对违法的“钉子户”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增强针对性;在重大政策调整时,通过发放文件提要求、设时限、定“标准”,增强震慑性;四是依托“人防窗口”,缴费一律进大厅,实行“阳光操作”,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公开、公平性。通过全方位、多形式、诸角度、众对象的宣传引导,在社会上形成人防费不能不交、人防法不可触犯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防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维护人防法及人防部门的权威,保证人防建设健康发展。
    三、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是做好征收工作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展,特别是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造价征收易地建设费的施行,给人防事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省市按中央要求调整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的目的,是更好地“以收促建”。以前建设单位千方百计逃避“建”,愿意交钱,是因为交的钱少。标准调“高”后,很多单位仍寄希望于“减、免”,仍不愿意“建”,因而千方百计想少交费。如果机械地坚持“照章办事”,很可能欲速不达、事与愿违,甚至诱发不稳定因素。面对挑战,人防部门必须开动脑筋,创新思路,根据民用建筑的性质、用途以及缴费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探讨和制定收费机制,贴近现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分期缴纳、逐步提高。具体操作中,在双方达成缴费协议并报请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向人防部门递交缴费保证书,在开工前先交一部分,开始收笼预售款后交一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全部交齐。这样“处理”,既减轻了建设单位特别是困难单位的经济压力和思想压力,也使征收工作更人性化、科学化,有利于人防建设的和谐发展。
    四、市县联合,攻坚破难,是做好征收工作的重要途径
    在人防费征收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棘手问题,个别强势部门拒缴甚至阻挠、刁难人防执法人员,给人防执法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执行新“标准”后,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思想不通,你等我靠,甚至互相串联、结同盟,抗拒缴费,人防执法地位和权威受到极大挑战,依法收费好象猛然间步入严冬。出现类似情况,如果能及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强有力的支持,市县联合办案或者市直接查处,坚冰定能迅速消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人防系统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基层人防部门遇到执法难题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上级部门及时协助执法,以破除“瓶颈”,疏通“梗阻”。市县联合办案,要动真的、来实的,立案一起、查处一起,力戒图形式、走过场。必要时,尤其是对那些县里不便查处或者确实无力处理的案件,可由市直接查处,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集中宣传报道,引起社会轰动效应。
    五、建章立制,依法行政,是做好征收工作的重要保证
    打铁先得自身硬。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人防执法队伍,是做好征收工作的组织保证。人防部门应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严格按照“准军事化”建设的要求,下功夫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素质。二是建章立制。做到人人有职责、处处有规章、事事有程序,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奖罚分明。三是严肃纪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树立人防部门和人防干部的社会形象。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要敢于执法,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让守法者满意,令违法者得不偿失,让人民群众看到法律的威力。要善于执法,一切从实效出发,坚持公开、透明、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执法中树立人防部门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要巧于执法,要讲策略,要有人性化,要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因时、因事、因地、因人制宜,度势行法,多做说服、解释工作,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不予处罚,能协商解决的不轻易走司法程序,以情、以诚感化、打动对方,走和谐执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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